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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全面启动全市新农合大病保险即时结报业务

来源:时间:2017-11-15 16:03:00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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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15日,我院实现全市八县一区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险及大病保险“一站式”同步结算业务。实现了“先住院、后付费”的结算流程,患者办理出院手续时只需支付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承担费用,可减少患者在多个服务部门之间的反复奔波,缩短报销时间,将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图为:HIS系统与华东平台对接测试
      为了使广大群众办理大病保险报销时更加方便、快捷,我院受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委托接收新农合参合患者大病保险补偿申请,签订了新农合大病即时结报服务协议,并在新农合报销系统的基础上,升级安装了大病保险即时结报系统,实现了大病保险报销费用与新农合报销费用的“一站式”即时结报。大病患者只需在医院办理出院结账手续时,持新农合报销结算单到大病保险费用即时结报窗口,核对大病保险结算单、大病保险费用授权书内容并签字,即可完成大病保险费用补偿结算,整个过程用时不到10分钟。
图为:对大病保险即时结报业务进行培训
      新农合大病保险即时结报“一站式”服务即时结报工作的实施,方便了参合人员异地就医和报销理赔,实现了新农合资金使用的全程信息化监控。减轻了农民医疗负担,使合理利用卫生资源、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等诸多问题得到了缓解,患者得到实惠。
图为:我院正式实施新农合
大病保险即时结报后第一张报销单
 
    温馨提示:
    我院新农合大病保险即时结报工作于2017年11月15日正式实施,委托地区有:庆阳、平凉、天水、白银(国家异地结算平台开通后以上地区签订协议后可参与在我院住院后大病医疗保险结算业务)现阶段接收陇南市八县一区在我院住院的患者。
 
      大病保险即时结报相关指南
 
一、报销按分段计算
 参合人员住院费用按现行基本医保政策规定报销后,个人自负合规费用达到起付线5000元以上的纳入大病保险,以个人自负合规费用超过5000元以上的部分作为补偿基数,报销比例分段递增。补偿基数0—1万元(含1万元)报销50%;1—2万元(含2万元)报销55%;2—5万(含5万)报销60%;5万元以上报销65%。
 
二、以下费用不纳入保障范围:
(一)超出《甘肃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药品目录》范围以外的药品费用;
(二)超出《甘肃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诊疗项目》规定的项目费用和符合规定但超出限价部分费用;
(三)应当由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基金和第三方承担的医疗费用;
(四)各类器官、组织移植的器官源和组织源;
(五)超过省、市州价格部门规定的医疗服务价格收费标准;
(六)新型昂贵的非必需的特殊检查、昂贵的新特药品及进口药品费用:如PET—CT、各类胶囊镜检查、靶向治疗药物等;
(七)美容、健美项目及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等非疾病治疗项目;
(八)突发性疾病流行和自然灾害等因素所造成的大范围急、危、重病人的抢救;
(九)其他按国家和省级规定需要自理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