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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须知

来源:时间:2020-08-26 15:10:01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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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市第一人民医院
患者入院须知
尊敬的患者及家属:
      您好!为了给您创造一个良好的就医环境,保证您住院期间的安全,结合医院具体情况,特做如下规定:
      1.个人需要携带的物品:睡衣、拖鞋、毛巾、牙具、水杯、餐具、卫生纸等生活必需用品。
      2.严禁在病区内吸烟,不随地吐痰、乱丢纸屑和向窗外扔物,自觉保持病区和病室整洁;请勿在病区内大声喧哗,请将您的手机调成振动,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3.住院期间请勿擅自离开病区、医院或外宿,如有特殊情况,请填写住院患者请假协议后方可离开,离院期间安全责任自负。
      4.请自觉爱护病区各种设施,不得触碰病房内床头设备带上的任何插孔,禁用各种自带电器,以免发生火灾或爆炸。
      5.住院期间不得随意翻阅病历,可向医护人员咨询;不得散布有损他人身心健康的言论。
      6.住院期间请您积极配合治疗护理,有需要随时咨询医护人员。
      7.患者及家属请勿进入治疗室,如有需要请您及时按呼叫器或到护士站告知护士。
      8.手机、钱包和身份证等随身携带,其他贵重物品请勿带入病房,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如有遗失,我院不承担赔偿责任。
      9.患者或家属请勿随意进入其他病房,请勿擅自调整床位,以免造成交叉感染或医疗差错。
      10.每位住院患者留一位陪员,探视时间为15:00—21:00,探视者请在21:00之前离开病房,以保证患者休息,非探视时间,谢绝探视!
      11.学龄前儿童不得带入病区,特殊情况带入病区后,孩子安全由家长负责!
      12.自觉保持盥洗间地面的干燥,不将剩饭、剩菜、手纸、饮料瓶等杂物扔进盥洗槽和便池,以免引起下水道堵塞。
      以上敬告,希望得到您的理解与支持!祝您早日康复!

陪护、探视制度

      一、为促进患者早日康复,使医疗护理工作有序地进行,病房尽可能地减少探视、陪护。
      二、陪护人员需严格控制,如患者病情确需陪护,由医生决定,护士长负责发放陪员证,陪护人员随身携带陪员证以备检查,严禁转借他人使用,陪护停止收回陪员证。
      三、陪护人员需遵守本院相关制度,听从医护人员的指导,不得擅自翻阅病历及其他各种医疗文件,积极配合医护人员进行各项医疗护理工作。查房或治疗时应退出病室;不得私自将患者带出院外;不得谈论有碍患者健康和治疗的事宜。
      四、保持病房整洁、安静,陪护人员不得在病区内大声喧哗;不得吸烟;不得使用电器;不得坐卧患者床或占用床位。
      五、节约水电,爱护公共财产,陪护人员凡有意损坏、丢失医院物品,应照价赔偿。
      六、住院患者的探视时间为15:00-21:00,其余时间谢绝探视;每次不超过两人,学龄前儿童最好不进入病房探视;特殊时期(如疫情期间)谢绝探视。
      七、探视者或患者患有传染性疾病时,禁止探视。
      八、重症监护室每天30min探视时间,发热门诊留观患者谢绝探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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