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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0年“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 活动甘肃省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酒泉卫生网时间:2010-04-02 14:55:00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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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市、州卫生局,甘肃矿区卫生局,厅直医疗单位,兰州大学第一、二医院,甘肃中医学院附属医院: 为了加强医院临床护理工作,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护理服务,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活动方案>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0〕13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总体部署和2010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病人为中心”,进一步规范临床护理工作,切实加强基础护理,改善护理服务,提高护理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优质、满意的护理服务。

      二、活动目标        通过开展以“患者满意、社会满意、政府满意”为目标的“示范工程”活动,到2010年底,在全省范围内创建10所“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医院”、20个“优质护理服务示范病房”和60名“优质护理服务先进个人”。通过“示范工程”活动,将“以病人为中心”的护理理念和人文关怀融入到对患者的护理服务中,为患者提供人性化护理服务,努力营造和谐融洽的护患关系。

      三、范围及主题      本次活动在全省各级各类医院范围内开展,重点是公立医院。 活动主题:“夯实基础护理,提供满意服务”。
      四、活动要求 坚持以人为本和“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切实转变“重专业、轻基础,重技术、轻服务”的观念,夯实基础护理,丰富服务内涵,提高护理质量,推进护理工作贴近患者、贴近临床、贴近社会,为患者提供安全、有效、方便、满意的护理服务,增进医患和谐。各级医疗机构要动员全院护理人员积极参与,要明确临床护理服务内涵、服务项目和工作标准。分级护理的服务内涵、服务项目要包括为患者实施的病情观察、治疗和护理措施、生活护理、康复和健康指导等内容,并纳入院务公开。

      五、活动措施    (一)完善制度,制定实施细则。各级医疗机构应根据活动主题、目的和要求制定实施细则,并完善相关的制度。进一步细化基础护理、危重病人护理标准。 (二)履行职责,改善服务。各级医疗机构要督促护理人员全面履行护士义务。特别要扎实做好对患者的基础护理,努力提高基础护理质量,逐步解决依赖患者家属或者家属自聘护工承担患者生活护理的问题,减轻患者的家庭负担,让患者得到实惠。 (三)加强护士队伍建设。各级医疗机构要结合省卫生厅岗位大练兵活动,规范护理操作规程,着力提高护理队伍整体水平。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卫生厅系统编外护理人员推行人事代理(派遣)指导意见》,提高护士福利待遇,向临床一线倾斜,实行同工同酬,从机制上调动护理队伍的积极性。 (四)合理配置护理人力资源,实施护士的分层级管理。主管护师、护师、护士、助理护士按组分配。依据岗位职责、工作量和专业技术要求等要素实施弹性排班,为患者提供连续、全程、无缝隙的护理服务。 (五)增加临床一线护士数量。清理非护理岗位占编人员,从“进人”和“归队”两个角度,最大限度地保障临床护理岗位的人员配置。全院的护士总数要大于医生总数,临床一线护士占护士总数的比例不低于95%,示范病区的床护比不低于1:0.5。 (六)根据患者病情制定出相应基础护理服务项目。对生活不能自理者给予完成生活护理;对生活部分自理者,给予协助完成生活护理;对于生活能够自理者,应提醒和指导完成生活护理。 (七)简化护理文件书写,采用表格化护理记录单。护士只需填写体温单、医嘱单、危重症患者护理记录单,取消一般患者护理记录,采用表格化护理记录单,使护士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为患者提供直接护理服务,把时间还给护士,把护理还给患者,增进护患沟通,促进护患和谐。 (八) 严格执行护理工作流程,确保护理质量安全。各级医疗机构要组织护理人员全面、认真地学习卫生部关于印发《住院患者基础护理服务项目(试行)等三个文件的通知》(卫医政发〔2010〕9号),加强护理人员的风险意识教育,并融入到日常工作之中,防患于未然,真正实现“安全百分百”。 (九)加强床头交接班。晨会交接班有护士长、夜班人员、临床护士、总务护士共同交接。查看生命体征监护、皮肤、各种管道情况、护理记录等,并交代治疗情况和注意事项。 (十)加强与患者的沟通交流。满足患者对环境、治疗、用药、膳食营养、康复、心理干预、手术、检查等知情需要。促进临床护理工作贴近患者、贴近临床、贴近社会。

      六、活动安排     (一)学习和启动阶段(2010年2月) 各级医疗机构要组织护理人员认真学习卫生部《关于加强医院临床护理工作的通知》(卫医政发〔2010〕7号)、关于印发《住院患者基础护理服务项目(试行)等三个文件的通知》(卫医政发〔2010〕9号),关于印发《综合医院分级护理指导原则(试行)》(卫医政发〔2009〕49号)等文件。人人熟悉开展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护理管理,规范护理服务,落实护理工作,夯实基础护理。各市(州)要制定具体方案,于3月10前报省卫生厅。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0年3月—10月) 各级医疗机构要深化“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开展“示范病房”的创建工作,三级医院至少应有三个“示范病房”,二级医院至少应有一个“示范病房”。省卫生厅将在省、市两级确定5所重点联系医院。 (三)总结交流阶段(2010年11月) 各级医疗机构要采用定期检查和抽查的方式对“优质护理服务示范病房”进行督导检查,发现和总结实践经验,对于检查发现的优势、亮点,及时汇报省卫生厅,加强交流,共同提高。省卫生厅将不定期对各级医疗机构开展情况进行抽查、暗访,并于2010年10月份进行阶段性总结,评出我省的“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医院”、“优质护理服务示范病房”和“优质护理服务先进个人”,并给与表彰奖励。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加强基础护理内涵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创造条件,克服工作中的困难,坚定信心,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落实措施,稳步推进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文件精神,理顺关系、明确职责、周密部署,结合自身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发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真抓实干,同时认真、全面地开展自查自建,推动各项工作扎实稳步开展,持续改进临床护 工作。 (三)加强督导,确保实效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适时修订护理工作评价标准,定期开展指导检查,要注重患者对护理服务的感受和评价,避免形式主义。通过检查指导,及时纠正解决发现的问题,做实基础护理,改善护理服务,树立行业新风,满足广大患者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