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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告】关于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通告

来源:时间:2020-02-26 09:32:24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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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通告

(第九号)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甘肃省新冠肺炎分区分级指导意见》和全省疫情防控三级应急响应有关要求,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决定,从2020年2月24日起,在严防输入、精准防控的基础上,全面恢复正常的工作秩序、生产秩序、生活秩序。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面恢复交通秩序。省内市际班车、县际班车、乡村班车、城市公交车及出租车全部恢复正常运营,执行上座率不超过50%、一班次一消毒、开窗通风、隔座错排载客等防护措施。

二、严格农村社区管理。在疫情解除之前,继续保留农村和社区检疫站点,强化网格监管责任和措施,不得封路、封村、封社区、封市场,在保证车辆和人员正常通行的前提下,重点做好外来人员健康证明查验、信息登记、体温检测和管理服务等工作。

三、实施精准分类管控。对市内持有居民健康电子证明的人员不再实行测量体温、出入登记等管控措施;对市外低风险区来陇返陇人员,进行信息登记、健康监测,不再居家观察;对市外中风险区来陇返陇人员,能够提供健康证明相关资料的,不再居家隔离,不能提供健康证明的,单人单间居家隔离14天;对市外高风险区来陇返陇人员,单人单间居家隔离14天,实施健康监测、跟踪管理;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人员,严格实行集中医学隔离观察14天;对有发热、咳嗽等疑似症状人员实行留院观察措施。居家隔离人员要严格执行管控措施,不按要求执行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四、有序推进复工复产。工业企业全面复工复产,各类项目全面开工建设,实行封闭式管理,严格执行防疫措施,通过包车等方式从外省组织务工人员来陇务工的,由出发地开具健康证明可直接投入工作。酒店、商场、超市、商店、餐饮店、理发店、集贸市场等各类商业门点恢复正常营业,合理安排营业时间,严格落实场所消毒、人员佩戴口罩、检测体温等措施,控制疏导人流、避免人员聚集。餐饮企业在复工前要关注“陇南发布”公众号,登录“陇南乡村大数据平台”,完成餐饮企业复工备案登记,并将系统自动生成的二维码下载打印,要求进店堂食的顾客逐一扫码登记。有序开放公园广场、旅游景点、室外文化体育场所。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全部恢复正常上班。陇南市居民有外出需求的,可通过健康甘肃手机APP、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微信公众号、“健康新甘肃”微信小程序、“陇南发布”微信公众号乡村大数据平台,按提示如实填报个人信息进行申领。

五、避免人群聚集。继续暂停群体性聚餐、宴席、扎堆聚会、聚集娱乐、文艺演出、体育赛事、庙会、展览、展销、展会和人才招聘会等大型公共活动和群众聚集性活动。

六、加强个人防护。广大市民要做好居家防疫防护工作,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卫生习惯,自觉做到少出门、勤洗手、戴口罩、常保洁,避免扎堆聚会、聚餐娱乐、走亲串友等聚集活动。

陇南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

2020年2月23日

来源:健康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