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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物价管理

来源:时间:2020-07-23 17:58:03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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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物价管理

      一、价格公示制度;二、费用清单制度;三、医药收费复核制度;四、价格管理人员考核制度;五、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申报制度;六、价格投诉管理制度;七、物价管理奖惩制度。

一、价格公示制度
我院对常用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实行公示制,门诊大厅设置电子触摸屏,公示内容包括三部分:药品价格的公示,内容包括:药品名称、价格、剂量等;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内容包括:医疗服务项目的名称、内容、计价单位、价格;医用材料价格的公示,内容包括:医用材料的名称、规格、价格等。
 
二、费用清单制度
我院实行住院患者费用一日清单制及出院病人总费用清单制。对住院患者每天发生的费用,按明细项目(包括医疗服务、药品和材料)汇总打印,做到一日一清一下发。
 
三、医药收费复核制度
由科室兼职物价员对患者住院期间发生的每一笔费用进行复核。
 
四、价格管理人员考核制度
考核内容:各科室向患者所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药品销售、医用材料消耗等医疗服务而发生的收费行为。
 
五、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申报制度
各科室需要开展新的医疗服务项目,应先写出可行性论证报告,填写新增医疗服务项目成本表格,由物价管理处组织论证,并拟定建议收费标准,报省卫生厅立项准入,按规定程序报物价部门审批后方可进行收费。
 
六、价格投诉管理制度
临床科室有义务接待患者有关价格方面的投诉和咨询,核实情况后给予答复,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
 
七、物价管理奖惩制度
兼职物价员作为物价管理第一责任人。物价科每季度对各科室物价政策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按照标准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