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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医院感染管理(二)

来源:时间:2020-07-23 17:39:04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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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医院感染管理(二)

 
九、重点部位医院感染控制技术指南
十、病区医院感染管理
十一、医院医用织物


九、重点部位医院感染控制技术指南
(一)外科手术部位感染的定义
外科手术部位感染分为切口浅部组织感染、切口深部组织感染、器官/腔隙感染。
1.切口浅部组织感染。手术后30天以内发生的仅累及切口皮肤或者皮下组织的感染,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切口浅部组织有化脓性液体。
(2)从切口浅部组织的液体或者组织中培养出病原体。
(3)具有感染的症状或者体征,包括局部发红、肿胀、发热、疼痛和触痛,外科医师开放的切口浅层组织。
下列情形不属于切口浅部组织感染:
(1)针眼处脓点(仅限于缝线通过处的轻微炎症和少许分泌物)。
(2)外阴切开术或包皮环切术部位或肛门周围手术部位感染。
(3)感染的烧伤创面,及溶痂的Ⅱ、Ⅲ度烧伤创面。
2.切口深部组织感染。无植入物者手术后30天以内、有植入物者手术后1年以内发生的累及深部软组织(如筋膜和肌层)的感染,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从切口深部引流或穿刺出脓液,但脓液不是来自器官/腔隙部分。
(2)切口深部组织自行裂开或者由外科医师开放的切口。同时,患者具有感染的症状或者体征,包括局部发热,肿胀及疼痛。
(3)经直接检查、再次手术探查、病理学或者影像学检查,发现切口深部组织脓肿或者其他感染证据。
同时累及切口浅部组织和深部组织的感染归为切口深部组织感染;经切口引流所致器官/腔隙感染,无须再次手术归为深部组织感染。
3.器官/腔隙感染。无植入物者手术后30天以内、有植入物者手术后1年以内发生的累及术中解剖部位(如器官或者腔隙)的感染,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器官或者腔隙穿刺引流或穿刺出脓液。
(2)从器官或者腔隙的分泌物或组织中培养分离出致病菌。
(3)经直接检查、再次手术、病理学或者影像学检查,发现器官或者腔隙脓肿或者其他器官或者腔隙感染的证据。
(二)外科手术部位感染预防要点
1.手术前
(1)尽量缩短患者术前住院时间。择期手术患者应当尽可能待手术部位以外感染治愈后再行手术。
(2)有效控制糖尿病患者的血糖水平。
(3)正确准备手术部位皮肤,彻底清除手术切口部位和周围皮肤的污染。术前备皮应当在手术当日进行,确需去除手术部位毛发时,应当使用不损伤皮肤的方法,避免使用刀片刮除毛发。
(4)消毒前要彻底清除手术切口和周围皮肤的污染,采用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合适的消毒剂以适当的方式消毒手术部位皮肤,皮肤消毒范围应当符合手术要求,如需延长切口、做新切口或放置引流时,应当扩大消毒范围。
(5)如需预防用抗菌药物时,手术患者皮肤切开前30分钟--1小时内或麻醉诱导期给予合理种类和合理剂量的抗菌药物。需要做肠道准备的患者,还需术前一天分次、足剂量给予非吸收性口服抗菌药物。
(6)有明显皮肤感染或者患感冒、流感等呼吸道疾病,以及携带或感染多重耐药菌的医务人员,在未治愈前不应当参加手术。
(7)手术人员要严格按照《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进行外科手消毒。
(8)重视术前患者的抵抗力,纠正水电解质的不平衡、贫血、低蛋白血症等。
2.手术中
(1)保证手术室门关闭,尽量保持手术室正压通气,环境表面清洁,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数量和流动。
(2)保证使用的手术器械、器具及物品等达到灭菌水平。
(3)手术中医务人员要严格遵循无菌技术原则和手卫生规范。
(4)若手术时间超过3小时,或者手术时间长于所用抗菌药物半衰期的,或者失血量大于1500毫升的,手术中应当对患者追加合理剂量的抗菌药物。
(5)手术人员尽量轻柔地接触组织,保持有效地止血,最大限度地减少组织损伤,彻底去除手术部位的坏死组织,避免形成死腔。
(6)术中保持患者体温正常,防止低体温。需要局部降温的特殊手术执行具体专业要求。
(7)冲洗手术部位时,应当使用温度为37℃的无菌生理盐水等液体。
(8)对于需要引流的手术切口,术中应当首选密闭负压引流,并尽量选择远离手术切口、位置合适的部位进行置管引流,确保引流充分。
3.手术后
(1)医务人员接触患者手术部位或者更换手术切口敷料前后应当进行手卫生。
(2)为患者更换切口敷料时,要严格遵守无菌技术操作原则及换药流程。
(3)术后保持引流通畅,根据病情尽早为患者拔除引流管。
(4)外科医师、护士要定时观察患者手术部位切口情况,出现分泌物时应当进行微生物培养,结合微生物报告及患者手术情况,对外科手术部位感染及时诊断、治疗和监测。
(三)导管相关血流感染的定义
 指带有血管内导管或者拔除血管内导管48h内的患者出现菌血症或真菌血症,并伴有发热(>38℃)、寒战或低血压等感染临床表现,除血管导管外没有其他明确的感染源。
(四)中央导管相关血流感染预防要点
1.应严格掌握中央导管留置指征,每日评估留置导管的必要性,尽早拔除导管。
2.操作时应严格遵守无菌技术操作规程,采取最大无菌屏障。
3.宜使用氯已定或氯己定乙醇溶液局部擦拭2~3遍进行皮肤消毒,作用时间遵循产品的使用说明。
4.应根据患者病情尽可能使用腔数较少的导管
5.置管部位不宜选择股静脉。
6.应保持穿刺点干燥,密切观察穿刺部位有无感染征象。
7.如无感染征象时,不宜常规更换导管;不宜定期对穿刺点涂抹送微生物检测。
8.当怀疑中央导管相关性血流感染时,如无禁忌,应立即拔管,导管尖端送微生物检测,同时送静脉血进行微生物检测。
五)导尿管相关尿路感染的定义
患者留置导尿管期间或拔除导尿管后48h内发生的尿路感染。
(六)导尿管相关尿路感染预防要点
1.应严格掌握留置导尿指征,每日评估留置导尿管的必要性,尽早拔除导尿管。
2.操作时应严格遵守无菌技术操作规程。
3.置管时间大于3d者,宜持续夹闭,定时开放。
4.应保持尿液引流系统的密闭性,不应常规进行膀胱冲洗。
5.应做好导尿管的日常维护,防止滑脱,保持尿道口及会阴部清洁。
6.应保持集尿袋低于膀胱水平,防止返流。
7.长期留置导尿管宜定期更换,普通导尿管7d~10d更换,特殊类型导尿管按说明书更换。
8.更换导尿管时应将集尿袋同时更换。
9.采集尿标本做微生物检测时应在导尿管侧面以无菌操作方法针刺抽取尿液,其他目的采集尿标本时应从集尿袋开口采集。
(七)控制多重耐药菌感染的要点
1.医院及科室应将预防和控制多重耐药菌(一般指耐万古霉素肠球菌VRE、耐甲氧西林/苯唑西林金黄色葡萄球菌MRSA、鲍曼不动杆菌、铜绿假单胞菌等)感染纳入医疗安全管理的一部分重要内容,并提供充足的物资(包括防护用品)支持。
2.加强与本地其他医院的沟通,及时了解多重耐药菌的感染趋势和动态,并在患者转院前预先告知该患者情况。
3.应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多重耐药菌感染/传播和危险因素、预防措施等相关知识的培训。
4.微生物实验室应该使用标准的实验方法来监测多重耐药菌,定期分析其发生情况,关注耐药谱的改变,并确保及时报告感染控制人员和临床医生。
5.临床医生应根据病原学诊断以及抗菌药物敏感试验报告和当前耐药的趋势合理使用抗菌药物。
6.科室发现多重耐菌感染应立即按医院感染散发病例报告制度的要求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由医院感染管理科进行流行病学调查,一旦发现有多重耐药菌播散的迹象,应尽快采取控制措施。
7.立即将多重耐药菌的感染者或携带者隔离于单间,采取接触传播预防措施(或与感染同种病原菌的患者共居一室)。做好隔离标记。
8.预防多重耐药菌接触传播,要求工作人员进入患者房间应戴手套;如果将与患者或其环境(包括家具、床栏杆等)有大面积接触,工作人员要加穿隔离衣。在进行伤口冲洗、吸痰、插管等可能发生体液(分泌物)喷溅的操作时必须戴口罩、防护镜、使用手套和隔离衣。
9.脱手套和隔离衣后要用抗菌皂液洗手和/或手消毒。
10.对于需要采用接触传播预防措施的患者,一些用于他们的一般医疗器械如听诊器、体温表或血压计等应专人专用。
11.其他不能专人专用的物品(如轮椅、担架),在每次使用后必须经过清洗和消毒。
12.撤销接触传播预防措施的决定必须感染部位该病原菌培养阴性并经过主管医生同意才能实施。
13.病人出院后应对房间内所有的平面(包括门把手等)进行彻底消毒。由本科室监控护士负责监督。
14.对于需要采用接触传播预防措施的病人,在把该病人从隔离病房转送去本楼的其他科室时,必须由一名工作人员陪同,并向接受方说明对该病人应使用接触传播预防措施。接收部门的医疗器械设备在病人使用物品后同样应该依据以上方法进行清洗消毒。
15.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按《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处理。
(八)呼吸机相关肺炎预防与控制要点
呼吸机相关肺炎是指建立人工气道(气管插管或气管切开)并接受机械通气时所发生的肺炎,包括发生肺炎48h内曾经使用人工气道进行机械通气者。
1.应每天评估呼吸机及气管插管的必要性,尽早脱机或拔管。
2.若无禁忌症应将患者头胸部抬高30°~45°,并应协助患者翻身拍背及震动排痰。
3.应使用有消毒作用的口腔含漱液进行口腔护理,每4h~6h一次。
4.进行与气道相关的操作时应严格遵守无菌技术操作规程。
5.宜选择经口气管插管。
6.应保持气管切开部位的清洁、干燥。
7.宜使用气囊上方带侧腔的气管插管,及时清除声门下分泌物。
8.气囊放气或拔出气管插管前应确认气囊上方的分泌物已被清除。
9.呼吸机管路湿化液应使用无菌水。
10.呼吸机内外管路应按照呼吸机及附属物品的消毒方法做好清洁消毒。
11.应每天评估镇静药使用的必要性,尽早停用。
 
十、病区医院感染管理
1.病区医务人员如何做好医院感染病例监测?
(1)病区医务人员应按照医院要求配合医院感染管理部门开展医院感染及其相关监测,包括医院感染病例监测、医院感染的目标性监测、医院感染暴发监测、多重耐药菌感染的监测等,监测方法应遵循WS/T312的要求。
(2)病区医务人员应按照医院要求报告医院感染病例,对监测发现的感染危险因素进行分析,并及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
(3)病区医务人员应根据本病区医院感染防控主要特点开展针对性风险因素监测。怀疑医院感染暴发时,应及时报告医院感染管理部门,并配合调查,认真落实感染控制措施。
(4)如发现传染病疫情或者发现其他传染病暴发、流行以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时,应当遵循疫情报告属地管理原则,按照国务院或者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内容、程序、方式和时限报告。
2.标准预防的措施有哪些?
(1)进行有可能接触患者血液、体液的诊疗、护理、清洁等工作时应戴清洁手套,操作完毕,脱去手套后立即洗手或进行卫生手消毒。
(2)在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飞溅到面部时,应戴医用外科口罩、防护眼镜或防护面罩;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大面积飞溅或污染身体时,应穿戴具有防渗透性能的隔离衣或者围裙。
(3)在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如在置入导管、经椎管穿刺等时,应戴医用外科口罩等医用防护用品,并保证光线充足。
(4)使用后针头不应回套针帽,确需回帽应单手操作或使用器械辅助;不应用手直接接触污染的针头、刀片等锐器。废弃的锐器应直接放入耐刺、防渗漏的专用锐器盒中;重复使用的锐器,应放在防刺的容器内密闭运输和处理。
(5)接触患者黏膜或破损的皮肤时应戴无菌手套。
(6)应密封运送被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污染的被服。
(7)有呼吸道症状(如咳嗽、鼻塞、流涕等)的患者、探视者、医务人员等应采取呼吸道卫生(咳嗽礼仪)相关感染控制措施。
3.如何做好患者生活卫生用品的清洁与消毒?
(1)生活卫生用品如毛巾、面盆、痰孟(杯)、便器、餐饮具等,应保持清洁,个人专用,定期消毒;患者出院、转院或死亡后应对其使用过的生活卫生用品应进行终末消毒。
(2)有条件的病区污物间可配置便器清洗消毒器。
(3)对传染病患者及其用物应按传染病管理的有关规定,采取相应的消毒、隔离和管理措施。
4.床单元的清洁与消毒
(1)应进行定期清洁和(或)消毒,遇污染应及时清洁与消毒;患者出院时应进行终末消毒。
(2)床单、被套、枕套等直接接触患者的床上用品,应一人一更换;患者住院时间超过一周时,应每周更换;被污染时应及时更换。更换后的用品应及时清洗与消毒。
(3)被芯、枕芯、褥子、病床隔帘、床垫等间接接触患者的床上用品,应定期清洗与消毒;被污染时应及时更换、清洗与消毒。
(4)甲类及按甲类管理的乙类传染病患者、不明原因病原体感染的患者,使用后的床上用品及患者尸体等应按照GB19193相关要求处理。
(5)消毒方法应合法、有效,其使用方法与注意事项等应遵循产品的使用说明。
5.物体表面、地面的清洁与消毒
(1)物体表面(包括监护仪器、设备等的表面)应每天湿式清洁,保持清洁、干燥;遇污染时应及时清洁与消毒。
(2)擦拭物体表面的布巾,不同患者之间和洁污区域之间应更换,擦拭地面的地巾不同病房及区域之间应更换,用后集中清洗、消毒,干燥保存。
(3)不应将使用后或污染的擦拭布巾或地巾重复浸泡至清洁用水、使用中清洁剂和消毒剂内。
 
十一、医院医用织物
1.感染性织物的定义?
医院内被隔离的感染性疾病(包括传染病、多重耐药菌感染/定植)患者使用后,或者被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不包括汗液)和排泄物等污染,具有潜在生物污染风险的医用织物。
2.清洁织物的储存
清洁织物存放于储存发放区的专用盛装容器、柜架内,并有明显标识;清洁织物存放架或柜应距地面高度20cm-25cm,离墙5cm-10cm,距天花板≥50cm。
3.新生儿和手术室脏污织物洗涤、消毒原则
(1)新生儿、婴儿的医用织物应专机洗涤、消毒,不应与其他医用织物混洗。
(2)手术室的医用织物(如手术衣、手术铺单等)宜单独洗涤。
(3)布巾、地巾宜单独洗涤、消毒。
4.医用织物的分类收集
    (1)应按本标准对脏污织物和感染性织物进行分类收集。收集时应减少抖动。
(2)确认的感染性织物应在患者床边密闭收集。
(3)盛装感染性织物的收集袋(箱)宜为橘红色,有“感染性织物”标识;有条件的医院可使用专用水溶性包装袋。
(4)专用水溶性包装袋的装载量不应超过包装袋的三分之二,并应在洗涤、消毒前持续保持密封状态。
(5)脏污织物宜采用可重复使用的专用布袋或包装箱(桶)收集,也可用一次性专用塑料包装袋盛装;其包装袋和包装箱(桶)应有文字或颜色标识。
(6)盛装使用后医用织物的包装袋应扎带封口,包装箱(桶)应加盖密闭。
(7)用于盛装使用后医用织物的专用布袋和包装箱(桶)应一用一清洗消毒;医用织物周转库房或病区暂存场所内使用的专用存放容器应至少一周清洗一次,如遇污染应随时进行消毒处理;使用后的一次性专用塑料包装袋应按医疗废物处理。